一,检查时间:2019年12月16日
二,检查时间:兽药经营店销售企业经营检查
三,检查人员:吉安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:龙晓明,刘志红
四,检查对象:吉安市遂川县黄坑乡啊文兽药店,遂川县黄坑乡堂金兽药店,吉安市泰和县澄江镇兽药店。
五,工作开展情况:1,检查内容:主要检查兽药店是否取得有效期内的生产经营许可证,许可证所载事项是否与实际相符,生产企业是否取得兽药GMP证书;生产经营的兽药产品是否有合格的产品批准文号,产品包装和标签是否规范;是否执行兽药产品追溯管理制度;是否建立生产经营档案,有无完整的生产记录,检验记录,销售记录。2实施步骤:首先制定了20019年兽药企业执法检查计划,并根据检查计划报吉安市农业农村局,下发了《关于组织开展兽药,饲料和饲料生产添加剂,生猪屠宰“双随机一公开”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》
(吉市农字【2019】170号),随机抽取兽药经营企业3家,并开展实地检查。按照检查内容要求检查是否落实到位。如实做好检查记录。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现场签字认可。
六,检查结果:通过对随机抽取的三家企业实地检查,遂川县黄坑乡啊文兽药店以及堂金兽药店,因市场原因停止了兽药的销售,检查也未发现有兽药的产品,兽药许可证也过期。泰和的澄江镇兽药店,法人康红英。在对其兽药店检查中,有兽药经营许可证书,执行了兽药产品追溯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了兽药销售记录,在对产品的包装和标签以及是否具有合格的产品批准文号检查当中,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。在上述执法人员检查结果中,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签字认可。